電動汽車與內燃引擎車(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Vehicle,簡稱ICEV)的特性比較。
1.行駛時不會產生污染:
內燃引擎車行駛時會排放的碳氫化合物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與硫氧化物等廢氣,會造成嚴重空氣污染,其中氮氧化物與硫氧化物會造成酸雨,同時據研究顯示,在造成地球溫室效應的氣體中,二氧化碳佔64%的影響比重。
就日本1997年的統計,運輸事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,佔當時日本全國總排放量的20%,而汽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又佔運輸事業的87%。
由此可知,車輛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是相當嚴重的溫室效應污染源。
電動汽車在行駛時無廢氣排放的問題,若考量轉嫁至電廠發電所造的污染,仍低於內燃引擎車,同時由都會區的分散式污染源,轉移為固定、集中於郊區的污染源,較易進行污染防治工作。
2.能源使用效率可能較高:
就使用火力發電廠而言,從燃煤電廠發電、經反覆充放電及車輛運轉的損耗等過程,電動汽車的整體能源使用效率確實比汽油車高出將近2倍,其中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有更高的能源使用效率。
但這是適用於火力發電的計算值。對於水力或核能等不同的發電方式,或不同的資料來源來說,電動汽車在整個生命週期(包括原料製造、採掘、零件與車體製造、電池製造、以至於行駛、管理保養,到車輛廢棄的整個流程)中,能源消耗總量、能源使用效率提高的能力、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的效果與電池回收的問題,至今仍有未釐清的爭議點。
3. 能源種類的改變空間大:
對於天然資源不足的台灣而言,汽油車仰賴進口原油提煉成汽油燃料。
但即使使用不同的發電方式,電動汽車所使用的充電電力仍均由電廠供應,擴大了能源變化的空間,間接降低石油依賴度而減少外匯支出。
(參考資料:http://www.ba.ncku.edu.tw/chen/%AC%EC%A7%DE%BA%DE%B2z/t12.htm)
電動汽車:
電動汽車(Electrical Vehicle,簡稱EV),使用的是蓄電池,只需要做化學反應就能提供車子動力。電動汽車的發展,早期目的是為了能源危機,今日則為了環保而推展。